关于拟上报南京风之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享受2018年度第二季度岗位和社保补贴的公示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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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南京市用人单位岗位补贴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》(宁人社〔2016〕78号文件)精神,在企业自主申请的基础上,经区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受理审核,南京风之行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符合享受2018年度第二季度岗位和社保补贴条件。现将单位名称、补贴人数予以公示,并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自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。对拟上报企业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玄武区人社局反馈。联系地点:珠江路275号5楼503室;联系电话:57715055,83692803。
南京市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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